1. 不要 50/50 平分
两名股东各持 50% 是最经典的决策僵局。建议主创至少持有 67% 以保留重大事项决策权。
2. 提前设立持股平台
为团队激励、税务优化提前设立有限合伙持股平台,避免融资时被动重构股权结构。
3. 预留期权池
建议 A 轮前预留 10%—15% 期权池,避免融资时被投资人要求「摊薄期权」。
4. 明确股东出资时点
认缴不等于实缴,实缴时点与减资规则需在章程中提前约定。
5. 约定股权成熟机制
合伙人股权建议 4 年成熟 + 1 年 Cliff,写入股东协议避免中途退出争议。
6. 提前规划税务合规
股东分红、股权转让、股权激励涉及的个税处理差异较大,建议提前梳理,依法履行申报义务。